浏览数量: 8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9-12-23 来源: 本站
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因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影响火灾扑救的事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小编这在悄悄的问一句,大家知道如何才是真正的让出了消防车通道吗?
轿车有多宽?
消防车有多宽、多高、有长?
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是多少?
假如您住在30层,能救你一命的101米登高平台车怎样才能到达小区?
一辆普通的面包车宽约1.51米,轿车宽1.70米,越野车宽1.89米,而普通的消防车宽约2.50米,正常车速通过需要至少4.0米。
最小转弯半径是指当转向盘转到极限位置,汽车以最低稳定车速转向行驶时,外侧转向轮的中心平面在支承平面上滚过的轨迹圆半径。它在很大程度上表征了汽车能够通过狭窄弯曲地带或绕过不可越过的障碍物的能力。
普通微型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为4.5米,小型车为6.0米。普通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为9.0米,大型消防车为12.0米,特种消防车16.0~20.0米。在环形道路上,或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环形道路上,消防车可能因为转弯距离不够,被卡。
请记得
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米
消防通道的高度不应小于4.0米
环形道路,消防车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0米
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坡度不宜大于3%
您侵占的0.1米,是消防车“卡”不过去的0.1米;
您侵占的0.1米,成为大家合力侵占1米、2米的开始;
您侵占的0.1米,是旁观者焦急、愤怒、绝望的原因;
您侵占的0.1米,是别人财产与生命的终结者。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请勿占用消防通道!
12月2日21时许,沈阳浑南新区SR新城A座102号商住楼外墙保温材料发生大火,25层楼体烧焦。
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浑南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称:原本只是五楼的一户窗口外墙保温起火,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停放的车辆堵塞,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6分钟火就窜到了楼顶(25层)。
@中国消防 发文强调: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十万火急,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是,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这些措施必须践行落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如下)。
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示例如下),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执法,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消防救援机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